南疆之地,湿热林瘴,诸般风土人情,迥异中原。

于其十万大山之中,有一部族,供奉火焰为神,故老相传,其族人皆为朱雀血裔,勇武悍猛,面涂七彩,仍旧保留着母系氏族的传统,族长皆为女性,长于游猎,纵横山林之间,与百兽为伍。

氏族传统,每一代的新王长女十岁那年,需挽弓入山,独自捕猎一头猛兽回来,才算得到族人的认可,继而拥有继承部落族长的资格。

祝融十岁的时候,被全族的长者,都寄予了最高的期望。

她是上代族长的二女,原本还有一位姐姐。八岁那年,敌对的部落趁夜偷袭,族长率众捕猎未归,她的姐姐为了守护部落,年仅十三岁,就拔出弯刀,和对面的兽骑兵冲杀在了一起,最后被绳钩缚住手脚,在入侵者首领的大笑声中,被骑兵硬生生拖死在了部落门外。

祝融看着姐姐的惨死,顿时红了双眼。

她挣脱开族人的怀抱,怒吼着冲了出去,捡起姐姐掉下的弯刀,当着所有人的面,狠狠砍断了姐姐手脚上的绳索,然后,守在她的尸首前头,恶狠狠地盯着入侵者的首领,像是一匹受伤的幼狼。

连那位原本张狂笑着的首领,也不禁渐渐敛去了笑意,目光森冷地凝视着这个孩子。

他分明能感受到,这个看似瘦弱的小小女娃,如果有机会的话,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把手里的弯刀,插进他的脖子里!

此子不能留!

幸好,就在祝融也要遭遇毒手之前,千钧一发之际,身为族长的母亲接到消息,率众赶了回来,将来犯的敌人击退。

这场惨烈的守卫战结束后,部族里的所有战士,都为她的姐姐,举办了一场最崇高的葬礼。

在他们的部族中,这代表着死去的,是一位勇敢无惧的战士,为部族的辉煌献出了高贵的生命,她将生命献给了伟大的朱雀,在烈火燃烧中找到了魂魄的故乡。

祝融看着火焰光影中,渐渐消散的姐姐,心中发下了一个幼小的誓言。

长大之后,她一定要代替姐姐,保护好部落,保护好她们所有的亲人!

就这样,两年的时间里,她像是脱胎换骨一般,每天捕猎,练习枪法箭术,族里的老人都说,她是一百年来,族里最年轻的天才猎手,也一定会成为部落最强大的女王,带领他们,走出深山,回到最肥沃的草原。

祝融曾经好奇地问过他们,为什么部族这么强大,却要躲在深山里过活,和野兽为伍?

老人们欲言又止,最后都叹了口气,告诉她,等她长大了,她的母亲会告诉她的。

就这样,十岁那年的小祝融,背着弓箭,握住长枪,带着族人的祝福,走进了深山的试炼场中。

她下定决心,一定要猎回一头最强大的野兽,证明自己的力量和荣耀!

然而,那天傍晚,在部落门口迟迟等待着的族人们,却只迎来了满身血污,空手而归的祝融。

祝融没有解释什么,而是放下弓箭和长枪,跪在了母亲面前。

她说,对不起,阿妈,我辜负了你的期待。

母亲的眼神中,失望一闪而逝,很快就换做了温柔的目光。

没关系,祝融,族长的位子,也许并不一定适合你,而守护部落的方式,也不仅仅只有一种,不是吗?

族人们扼腕叹息,按照惯例,十岁试炼失败的祝融,永远地失去了继承族长的资格,她们纷纷猜测,究竟在深山中发生了什么,才让这么厉害的祝融,都一无所获,空手而归?

只有祝融知道,其实,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。

只是在她花了整整一天时间,围猎跟随,终于准备开始捕杀,重伤了那只巨大的山涧白狼王的时候,发现狼窝里,还有几只嗷嗷待哺的小狼,挣扎着爬出洞口,冲着她的长枪和弓箭,努力龇出了甚至还没长齐的小牙。

而重伤的白狼王,则死死守在这些小狼面前,皮毛翻卷,血肉狰狞的脸上,露出更加残暴而不安的神色。

——像极了两年前,死在部落门口的,她的姐姐。

祝融看着它们,沉默了很久很久,最后,还是转头离开了。

白狼冲着她的身影,低低呜咽。

她摆了摆手,没有回头,像是阔别多年的旧友。

 

从那天之后,祝融就放弃了继任族长的念头。

母亲说得对,守护部落的方式有很多,不仅仅只有担任族长一种。

她开始关注起许多别的事情,跟着族人一起,寻找新的干净水源,一起剥皮织毛,制作衣物,一起砍伐竹子,搭建房屋,可唯独有一点,就是每当她想跟着商队,一起去山外汉人的城市里,贸易往来,交换一些茶盐棉花的时候,族里的人总是犹犹豫豫的,每一次都找了些理由,婉拒了她。

她又是奇怪,又有些好奇,为什么族里的人,这么怕她离开山里,去见汉人?

后来,终于有一天,母亲亲口告诉了她。

原来,祝融的父亲,并不是如之前母亲所说的一般,是族中早死的战士。

恰恰相反,他是一个汉人的将军。

十多年前,母亲还是个少女的时候,在跟着商队去汉人城里的时候,一个偶然的机会,见到了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游侠。

如同话本里的故事一样,二人意气相争,动起手来。

少年枪法惊艳绝伦,母亲久在山中捕猎、自诩族中第一的枪法本事,在他面前,竟然左支右绌,全然不是对手,于是气恼之下,和他约定了三个月后,再在城中,好好比试一番高下。

少年游侠笑着应下,却说按照汉人规矩,比试要有彩头,否则没什么意思。

母亲觉得他是看不起自己南蛮部落,以为是穷荒之地,恼怒之下,便将贴身的一枚狼牙吊坠送给了他,算作这番比试输的,约好下次再来,定带新的彩头。

就这样,这一对少男少女,数月相会一次,比武切磋,母亲一次都没有赢过,可渐渐的,胜负之心淡了,想见少年的心思,却越来越重。

终于,在第二年的盛夏,一个清凉的夜晚,二人情欲渐浓,天雷地火,越过了伦理禁忌的边缘,在城外的荒林之中,幕天席地,私自约定了终身。

祝融听到这里,面红耳赤,却又更加好奇,忍不住问娘亲——

“后来呢,后来怎么样了?”

可娘亲沉默了很久,最后却背过身去,淡淡说道:“……他回中原了。”

 

等到祝融再次听到这个故事,已经又过去了三年。

可如果能选择的话,她宁可一辈子,都没听过这个故事。

那一天,忽然部落门口,来了许多许多人马。

祝融认得,他们都是附近部落的领袖,平日里互相也多有戒备,各有地盘,不知为何,竟会齐齐登门而来。

而且他们身后,兽骑兵,藤甲卫,甚至木槌骨枪,各自都将看家的本领带了过来,一字陈列,在部落门口挤得满满当当,显然来者不善。

母亲出门迎接,客气地问他们所为何事。

他们却一开口,就说母亲背弃了南疆的蛮族,是部落的叛徒,让她把“圣器”交出来。

母亲微微色变,却仍然好声好气,跟他们说,圣器是朱雀部族世代相传的镇族之器,并非所有部落共有,至于背弃云云,更是子虚乌有。

然而,她话未说完,人群之中,一支利箭“嗖”地一声,扑面而来!

祝融猝不及防,双目猛地瞪大,却来不及出手格挡。

一箭穿喉。

母亲也没料到,对面会忽然下此毒手,捂着喉咙,咯咯两声,从马上倒了下来。

对面猛地鼓噪了起来,忽然有人在人群中大喊:

“冲啊!谁先找到朱雀神枪!谁就是神器之主!”

人群中安静了一瞬,然后,猛地排山倒海而来!

祝融疯了一样地想要去抱起母亲,可是数不清的骑兵冲锋,已经对着部落践踏而来,刀光箭雨之中,祝融数不清自己受了多少伤,只记得自己拼命抵挡,却双拳难敌四手,被践踏重伤,仿佛在海浪之中,被高高抛起,然后重重落下,摔得粉身碎骨。

最后的记忆,是远处的火光和叫杀声震耳欲聋,一双黑色的靴子,停在了趴在地上的她的面前。

“朱雀部落的王女,祝融吗?”

祝融最后的力气,将眼皮睁开了一条缝隙,血色几乎将视野笼罩。

靴子的主人蹲下,露出了一身的黑袍,白面如玉的少年模样。

“把她捆起来,问出枪的下落,如果问不出来,就扔给那些部族的男人们,作为给他们的奖励好了。”

平平淡淡的一句吩咐,没有半点兴奋或是怜悯,就像是处置一件早就用不着的垃圾一样随意。

“钟离先生,可是我们听说,那把枪,早就已经被……”

“早就在十多年前,被恋奸情热的女王送出去了,给了一个中原的少年枪客带走,是吗?”

“您,您早就知道?”

“当然,可哪怕有一点可能性,都值得试试,不是吗?也许消息是假的呢,也许是部落生怕神器被人觊觎,故意放出来的风声呢,也许……也许就算是真的,那,现在这个样子,就是我对那个蠢货女人,最后的报复。神枪没了,是吗?那她的族人,也没有任何存在的必要了。”

说着,男人掸了掸袖子,声音瞬间冷如刀锋。

“我改主意了,不用拷问她。直接送到那些男人的床上去吧。”

那一刻,祝融的心中,所有希望的火焰,都彻底扑灭了。

另一团火,却在灰烬中,悄无生息地熊熊燃烧起来。

复仇的火!

“钟离……只要我祝融没死……总有一天……我会让你……血债血偿!血债血偿!!”

 

那天晚上,祝融被洗干净了身子,绑在祭坛的麻绳上。

小麦色的皮肤透着健康的生命力,充满仇恨的目光,反而成了男人们最刺激的兴奋剂。

各族部落首领们将她团团围住,酒气冲天中,脸上露出残忍而淫邪的笑容。

可是,就在他们伸出大手的一瞬间,远处山上,月夜之下,传来了一声惊天动地的狼嚎。

祝融猛地抬头,不敢置信地看向远方。

山上,狼嚎声此起彼伏,一声,两声……很快,数不清的狼嚎都仰天长啸起来,像是奏响了一首摄人心魄的战歌。

黑暗之中,一个魁梧的身影,随意挥舞着手中几乎比人还要庞大的巨斧,嘟囔着走了出来。

“你就是阿狼的朋友吗?”

“什么人!”

各组首领惊怒交加,齐齐转头。

迎接他们的,是一个灿烂无比的,却胡子拉碴、蓬头垢面,如同野人一般的灿烂笑容。

“我叫孟获,是以后要成为南蛮王的男人。”

说着,他的目光看向了祝融,笑容更加高兴起来。

“女人,你的眼神很好……我很喜欢,阿狼没有骗我。你来当我的帮手吧,我们一起,称霸南蛮,怎么样?”

他的身后,几只白狼陆续走出黑暗之中,体格硕大,碧油油的眼珠子里,掩盖不住的嗜血神色。

祝融愣住了。

然后,她的脸上,忽然浮现出抑制不住的笑容。

她越笑越大声,笑得眼泪流下,笑得身子都忍不住颤抖起来。

“好啊。”

“你把我救出来,我的力量,以后就借给你使用了!”

 

那天晚上,没有一个幸存者,知道在朱雀部落的废墟之上,发生了什么事。

但是后来,人们都说,那是南蛮之主,和他的女王,一切故事的开端。

谁也没有想到,短短五年光阴,这对年轻的男女,真的在南疆无数的血雨腥风、毒虫病瘟中活了下来,他们的势力越来越庞大,他们的力量也越来越强,终于,当十万大山中最后一个部落的主人,也屈膝于他们面前的时候,他们实现了那天晚上的约定,成为了脚下这片蛮荒之地的真正主人。

而也就是在这个时候,一封轻飘飘的书信,从千里之外的江南,被人一路护送着,带到了他们的王座之上。

“诸……什么亮?”

祝融皱眉。

五年风霜,她从当年那个未经世事的少女,如今已经成长为了威震南疆的女王,她的目光仍然清澈明亮,可里头,也带上了深晦如沼的狼一般的凶狠和坚韧。

“诸葛亮。中原的卧龙先生。”很难想象,这样文绉绉的话,会从孟获的嘴里说出来,可下一秒,这个粗犷的大嗓门就如往日一般哈哈大笑起来,“当年受过他的指点,算是欠个人情,看来是要到了还的时候了啊。”

“你要去中原?”祝融愣了一下。

“对。虽然懒得动弹,可是没办法,欠了人情,总是得还的,看来这位老朋友,也遇到了不少麻烦啊。”孟获笑着,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。

“我去吧。”祝融忽然道。

“你?”

孟获的目光中,流露出了几分惊讶。

他从来没想过,祝融这样的性格的家伙,竟然会主动请缨,前往中原。

“你刚解开神兽朱雀的真炎劫,体内的赤金之力还不能运用自如,那中原可是卧虎藏龙的地方,别太轻敌了啊,死丫头。”孟获嘟囔着,“还是我……”

“没事。就我去吧,正好,我还有一些……小小的,嘿,私人恩怨。”

“恩怨?”

“对,我有一把枪,要找,有一个人,要见……我也不知道他是谁,也不知道他活没活着,可如果他还在的话,我想,我要把阿妈的死讯,告诉他的。”

这么说着,祝融低下了头,眼睛里,一点火光闪烁,像是跨越了迢迢岁月,仍然没有半点熄灭。

“还有,还有一点仇,要报回来呢……”

我把那个老头子捡回家里,是在七年前,城外的乱葬岗上。

那时的我,还仅仅只是一个无父无母、城中流浪的孤儿罢了,白日里在城中乞讨度日,晚上就回到城外,寻个暖和些的树窝山洞,盖些茅草歇息。

常人都说,城外战乱纷飞,多的是孤魂野鬼,又常有野兽出没,凶险得很。

可对我来说,有什么鬼神野兽是比城中的那些恶仆鹰犬,白眼官差更凶险的呢?

第一次见到老头子的时候,我险些以为他是个死尸。

满身血污,白发萧萧,一身的衣裳都破烂了,身上横七竖八,不知多少刀砍枪刺的伤口。乱世人命,贱如草芥,常常见到这样横尸荒野的死者,我并不意外,只是习惯地走上前去,想掏掏他的口袋,看看还有没有钱子儿,能捡个一文两文的。

谁想到我刚贴身,老头的一只眼睛,就猛地睁了开来。

我从没见过这样阴毒如沼,凌厉如刀的眼神,虽然年纪分明已经大了,可目光更添威势,令我心中发寒,脑海中一片空白。

就这么两腿一软,我吓得倒在地上,以为撞见了尸变。

可当他看到我是一个衣着褴褛的小娃儿时,似乎愣了一下,目光渐渐柔和了下来。

我口干舌燥,半撑在地上,借着月色看着他。

他忽然开口,声音嘶哑:“这儿……是什么地方?”

我瑟瑟发抖,连忙道:“阳武城外,乱、乱葬岗上。”

“嘿,乱葬岗……”

他重复了一遍,语气似乎不胜唏嘘,然后缓缓闭上了双眼,就这么躺在了地上。

我听他声音,不似尸魔,更近人类,胆气渐壮,往他身侧小心翼翼地靠近了些,问道:“你是谁啊,怎么睡在这个地方?”

“我是谁?我没名没姓,百死老卒罢了……”老头没睁眼,声音很低,“快走吧,小孩儿,别打扰老头子我死在这儿……”

不知为何,我听他说得可怜,忽然生出一股同情之心,想了又想,从口袋里掏出了半块干饼,一咬牙,递给了他。

“你吃吧。吃了这个,你就饿不死了。”

他睁开眼,似乎有些惊讶,看了看饼,又看了看我,忽然笑了:“小家伙,这个给了我,你吃什么?”

“山上好吃的多着呢。”我挺起胸膛,逞强道,“你先吃干饼,我等会去树上摘果子,打麻雀,烤熟了也是美滋滋的一顿。”

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,没有说话,伸手接过了干饼,小口小口地吃了起来。

我看他吃得香甜,又是高兴,又有些眼馋后悔。

原本就干瘪的肚子,好似更饿了一些。

他吃完干饼,也不说谢,就这么沉沉地准备再睡过去。

我心想,好人做到底,总不能让他真的睡在这儿,让狼给叼了去。索性走过去,搀起他的一只胳膊,把他扶了起来,说道:“这儿不能睡,你要是还走得动,就跟我回家去。”

他的语气有些惊讶,又有些好笑:“小家伙,你还有家?”

“怎么没有!”

我瞪了他一眼,不知什么时候开始,对他多了几分亲昵,少了许多畏惧。他也不再说话,就这么大半个身子靠在我身上,一瘸一拐地,跟我回到了我住的山洞中。

就这样,那个怪石嶙峋,阴湿寒冷,从来都只有我一个人的,铺着茅草的“家”中,住进了一位新的客人。

从第二天开始,老头子发了整整三天的热。

他时常昏睡,半梦半醒着,我听见他嘴里喃喃自语,像是说梦话一般念叨着,什么兄弟,什么主公,又是大耳贼,曹蛮子之类的话。

我听不懂,可我想,他也许是个有大来历的人。

我从小自己长大,不会照顾人,只知道给他尽力找些吃喝来,又用清水给他擦净身体,抱来多些茅草,给他盖着暖和。

就这样,终于在第四天的傍晚,我回到家的时候,看到他坐在洞口的大石头上,白发束起来,侧对着我,正看想远处的夕阳。

“你醒了?”我有些惊喜。

“嗯。”他点了点头,那张苍老的脸上,露出了一丝笑容,“你救了我的命啊,小家伙。”

我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,忽然想起来,问道:“对了,你还没说,你叫什么名字呢。”

忽然间,我看到他的脸色黯了下来,像是这个问题,戳中了他的什么软肋一般,过了许久,他才摇了摇头,声音低沉地告诉我:

“……或许,我叫高顺。”

高顺?

那个时候的我,还没有注意到,他的这句话中,这两个字的真正意思。

“那我以后就喊你老高了。”我走过去,装作大人的样子,拍了拍他的肩膀。

他笑了笑,也伸出手,摸了摸我的头。

“那你呢,你叫什么名字?”

他的这个问题把我难倒了。

“我,我没有名字。没人给我起过,城里那些官差喊我的时候,都说我是个小狗杂种。”我嘟着嘴,觉得跟老高说这些,很没什么光彩。

他却浑不在意的样子,“哦”了一声:“那我以后,还是喊你小家伙吧。”

“我可不小了!”我急道,“别看我生的瘦小,那是我没吃没喝,饿成这样的,我今年已经十一……不,说不定已经十二岁了!”

“是吗,看起来,还以为你只有八九岁呢。”他伸出手,捏了捏我瘦弱的胳膊,忽然笑道,“那你想不想吃点好吃的?”

“谁不想谁是小狗!”我一听好吃的,两眼放光,连忙道。

“那你在这,等我一会。”

他说完这句话,就拍拍屁股站起来,向着山中走去。

我坐在洞口,从夕阳西下,就这么等到了天黑月升,就在我担心老高是不是在山林里迷了路,或者遇到什么野兽的时候,忽然,一个黑影倏忽起落,轻飘飘地落在了我的面前。

是老高。

他的手里,还提着三四只肥硕的田鼠,另有一只鲜活乱跳的大鲤鱼。

“开伙!”他乐呵呵地把猎物扔给了惊喜到不敢置信的我,转身去边上砍柴火烧水去了。

那天晚上,我吃到了记忆里最好的一顿饭。

鱼肉滑嫩,田鼠肥硕,伴随他不知道从哪儿挖来的野菜,吃得我满嘴流油,腹饱肚圆。

吃完饭后,我躺在篝火边上,看着天上的星星,困意渐渐袭来。

老高睡在我的边上,我能闻到他身上隐隐约约散发出来的,那种只在马寇山贼身上远远闻到过一次的血腥气。

我的心中,忽然升起了一种不祥的预感。

“老高,是不是吃完这顿饭,你就要走了?”

“走?我能往哪走?”

“回家啊,你没有家吗?”

“……以前有过的,还有一群兄弟们,他们个顶个都是好样的,如果见到了你,也一定都会喜欢你的。”

我一个翻身,连忙坐了起来:“那老高,你带我去见他们吧。我也想认识他们!”

可这一次,老高避开了我的目光。

沉默了许久,他才低低说了一句。

“……他们,都死了。”

 

从那天开始,老高就和我生活在了一起。

他像是我的长辈,又像是我的朋友,我不再去城里乞讨,白天的时候,他就带着我,去山里打猎,摘果子,囤积粮食,到了晚上,我就坐在篝火边上,听他讲故事。

他会的本事很多很多,原本的山洞,被他铺上了树皮和兽毛,挂上了柴火,甚至他去过城里两次,不知道用什么,换回了两床破旧的被褥,晚上睡在洞里,也一点都不冷了。

他还教我读书识字,教我一些行走睡卧的法门,练着练着,我发现我的脚步越来越轻,捕捉兔子和野鹿的时候,也越来越容易了。

就这样,我越来越习惯有老高在的日子,甚至一个恍惚,我都不太记得,在认识他之前,我究竟过着什么样的生活了。

他就像是我最重要的家人,我想,等我一天天长大,他一天天衰老,我们就住在这个山洞里,我给他养老送终,就像是他的孩子一样。

可是,我没想到的是,我没有等到这一天。

三年前的冬天,一场战争,席卷到了阳武城外。

我听人说,是曹丞相率领大军,平靖冀、青二州,扫清袁绍余党来了。

这些故事里的大人物,我向来都只是听说过,他们打仗如何,跟我没有一文钱关系,我只在心里默默想着,希望今年冬天的雪能少一些,春天来得更快一些。

可是,就在我没注意的时候,听到“曹丞相”三个字的老高,眼神中,闪烁起了一团像是熄灭多年的,仇恨的火焰。

第二天一早,我发现,老高不在了。

他没有给我留下一句话,没有留下一张字条,就这样忽然消失在了我的世界中。

我起初以为他只是去打猎了,可是到了晚上,他还没回来,我开始慌了。

我到处去找他,可哪儿都找不到他的痕迹,我发现,他平时放在床边的,那把我捡到他时候,他随身带着的模样古怪的短剑,也一并消失不见了。

第三天,第四天……

我找了他好久好久,找到精疲力竭,声嘶力竭,可也没有找到他的一点踪迹。

就在我又是害怕,又是绝望的时候,第五天傍晚,我点着篝火,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洞口,想要等他回来的时候,远远地,一个熟悉的身影,一步,一步,向家里走了过来。

是老高!

我一下子就认出了他的身影,脑海中像是终于松开了一根紧绷多日的弦似的,眼泪猛地夺眶而出。

我站起来,向他跑了过去,可是没走两步,我才发现不太对劲。

他的脚,是拖在地上走的。

一步,两步,地面上的残雪,随着他的脚步,留下了长长的一道血迹。

“老高!!!”

我惊呼出声,一个不敢置信的念头浮现在我的脑海里,让我又是害怕,又不敢去想,双拳握得紧紧的,指甲几乎深陷入肉。

“你就是,他惦记着的那个小家伙?”

忽然,一个声音,在我的耳边回响起来。

我吓了一跳,猛地转头,才发现不知何时,篝火边上,盘腿坐着一个怪模怪样的黑袍人,正在那儿伸出手,像是烤火一般。

“别看我,看看他最后一眼吧,他已经死了。”

“怎么可能!他在走过来!”我下意识地大喊出声,辩驳道。

“嗯,还剩着最后一口气,我给他吊的。”黑袍人点了点头,转过头来,冲我很有礼貌的微微一笑,我叫钟离天,欠我的这个人情,你可得记住了。

我像是抓住了溺水的最后一根稻草般,连滚带爬,跑到他的身边,哀求道:“钟先生,你这么大的本事,你救救老高,好不好,救救老高。”

“是钟离先生。”他笑着拍了拍我的手,可接下来说出的话,却让我如坠冰窟,“他胆子够大的,孤身一人去行刺曹孟德,先被许褚发现,一锤打碎了半个身子,还是拼命冲进去,顶着夏侯兄弟、乐进张郃的面,一刀刺在了曹操的榻前,可也身中刀剑无数,神仙难救啊。我惟一能做的,就是把他吊着最后一口气,带出了军营,了结他最后一点未了之愿。”

我听的呆了。

曹操?

许褚?

夏侯兄弟?

老高怎么会和这些高高在上的,只有故事里听到的名字有关系?他又为什么疯了一样的,想去刺杀曹操?

那钟离天似乎看出了我心中疑问,低笑道:“你知道,他有一件宝贝吗?”

我愣了一下,然后本能地点了点头。

那是一面残破的旗子。

我救老高到时候,就看到他死死抓在手里,后来他醒后,把破旗洗干净,晾晒好,叠得整整齐齐,贴身带着,我问过他几次那是什么,他都没有告诉我。

“那是一面军旗,一面从来没人见过,但是人人畏惧的军旗。”

“天下第一吕奉先的麾下,最神秘,最强大的杀手组织——陷阵营。”

“据说,那是一群死士组成的战营,为了目的不择手段,每个人都牺牲了原本的人生,献身黑暗,化作厉鬼,只在阴影和诡谲中刺杀。他们没有名字,每个人都只用代号来称呼,他们的首领,世代相传,都用着初代缔造人的,唯一的名字。”

“高顺?!”我忽然反应过来,惊呼出声。

“对,高顺。陷阵营的首领,无论哪一代,都用着这个名字。不过我猜,你的老高,并不是真正的当代高顺。”

“为什么?”

“因为四年前,吕布被曹操斩于白门楼,陷阵营全体死士,为吕布报仇,不计生死地前去刺杀曹操,落入准备好的陷阱之中,全营覆灭。从此,世间再无陷阵营了。”

说着,他的目光一转,落在了几乎快要走到我的面前,浑身血肉模糊的老高身上。

“他应该是从陷阱中逃出来的,陷阵营里,活下来的唯一一人。”

“所以,说他是高顺,其实也没错……毕竟,他是整个陷阵营,唯一的幸存者了。”

我站在那儿,呆呆地看着向我一点点走来的老高。

我已经不太能认得出他的模样了,他的身上,数不清的伤痕的重创,让他几乎不成人形,只有那若有若无的熟悉味道,仍然如故。

他仿佛用尽了所有的力气,走到我的面前。

然后,喉头嘶哑着耸起,仿佛想说些什么,右手慢慢举起来,想要摸摸我的头。

可是,他还是没能做到。

他浑身的力气像是用完了似的,终于,身子一歪,重重地摔倒在了地上。

老高死了。

死在我的面前。

钟离天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,像是魔鬼的呢喃。

“他没告诉你,是因为他不想连累你,他知道自己刺杀不了曹操,可他必须去,不然,他下去之后,没脸去见以前的弟兄们。”

“他选完了自己的路,现在,轮到你了,小家伙。”

“你可以转身离开,假装从来没有认识过他。只要放下他,放下你记忆里的一切,你仍然可以好好的生活下去,你已经长大了,你不再需要他的照顾和保护了,关于他的一切,只会成为你的负累而已。”

“或者——”

我猛地抬头,满脸的泪水映照在篝火下,仿佛斑斑鲜血一般,从钟离天的瞳孔里,我看见了一个陌生的自己,一个满是仇恨,不死不休的疯狂的自己。

“你愿意代替他,成为新一代的高顺吗?”

“他教会了你很多,很多很多东西,哪怕是在无意之中,所以,你跟着我,给我三年时间,我会改造你,这个过程会很痛苦,非常非常痛苦,比死要痛苦十倍一百倍,可是,我也会给你,你永远想象不到的力量。”

“复仇的力量。”

我忽然笑了。

“那,还用选吗?”

我蹲下来,轻轻地抱住了老高,我从来没有这样抱过他,像是告别,又像是发誓。

“钟离先生,我跟你走。”

“你可以做你想做的一切,我都会熬过来,你放心,我一定都会熬过来。”

“三年,你答应我的,三年之后,我会重新从地狱爬回来。”

“然后,用曹操的项上人头,祭奠老高……和陷阵营的兄弟们。”

“从今天起——”

“我,就是高顺。陷阵营的复仇者——高顺!”

“……曹操,是谁?”

玄武二十七年,大魏的皇帝曹仁,站在寝宫的玉璧边上,背着双手,看着柱子上淋漓泼墨的一首题诗,喃喃自语。

一旁的常侍已经吓得魂飞魄散,在地上连连叩首。

“臣有罪,臣有罪!臣实在不知,是谁私闯寝宫,还如此胆大包天,竟在白玉璧上题诗留名!臣这就传令下去,举国搜查这个叫做曹操的逆贼,将他验身正法!还请陛下息怒!”

曹仁没有说话。

他就这么看着璧上那首名为【步出夏门行】的题诗,脸上没有什么怒意,反而有些迷茫,甚至,嘴角勾起了一点点笑意。

“老骥伏枥,志在千里;烈士暮年,壮心不已……这首诗题的很好啊,就留在上面吧,也好让孤,时时警醒一番自己。”

“不过,曹操……这个名字,为什么孤总觉得,这么熟悉呢……”

 

这一年,已经是一统中原的大魏帝国,建国的第二十七年了。

雄才大略的将军曹仁,从一介裨将起家,出于乱世之中,连年征杀,战功显赫,虎牢关前一战,独败十八路诸侯,威名布于天下,此后迁都许昌,挟天子以令诸侯,成为了中原大地真正的掌权者。

后来,官渡一战,大败袁绍;寿春城中,斩首袁术,从而一举获得冀、青、幽、并四州,举目四顾,再无敌手。

唯有江东孙家,和大汉帝胄刘皇叔,仍然各自偏安一方,负隅顽抗。

于是江陵城外,曹仁率八十万大军,跨越长江天堑,攻打江东。

攻打江东,攻打江东……

然后……

……

曹仁扶着自己的额头,脑海里越来越痛。

或许真的是上了年纪。很多往事,本该历历在目,如今却仿佛笼罩了一层薄纱一般,看不分明。

应该是打赢了吧,他想。

毕竟,孤现在是天下共主,大魏也泱泱二十余年,国泰民安,风调雨顺。

不仅仅是孙家,连刘备,也早被打服服帖帖,带着他那结义的兄弟,还有卧龙凤雏,如今,都在大魏封侯尽忠,再也没有了那乱世诸侯的战火烽烟。

不知道是不是人老了,就喜欢回忆往事。

这几年,曹仁越来越喜欢提着一壶酒,去找那些老朋友们聊天。

跟他们回忆回忆年轻的时候,那些带着血锈味和厮杀声的战场,总能让曹仁找到一种,自己或许还没太老的错觉。

门口的典韦早已经闻讯赶到,站在那儿,满脸关切地看着曹仁。

曹仁冲他摆了摆手,示意自己无恙,招呼他坐下。

典韦魁梧的身材,依旧硬朗的如同一铁塔似的,尽管已经不再征战,而是成为守护宫阕的内卫首领多年,可他那一对赖以成名的双戟,从来没有离开身过,仍旧在他的背后,仿佛神话故事中的天帝护卫一般,令人安心。

“恶来……你说孤,是不是真的老了?”

陛下鼎盛之年,何以言老?”典韦摇了摇头,脸上仍是不苟言笑。

“莫说孤了,就是典韦你,不也老了吗?当年宛城之时,军中流传,说有壮士典君,一双大戟八十斤,可如今,你可还挥舞得动这双八十斤的大戟吗?”

典韦没有反驳。

他就静静站在那儿,看着曹仁。

过了片刻,他才低低说道。

“是啊,陛下,宛城……已经过去好多好多年啦。”

“对,是很久很久以前了。孤还记得,那天宛城的火,你守在城门口……”曹仁说着说着,原本朦胧的目光,忽然愣住了。

他的眼神中,闪过一丝不可置信的神色,像是恐惧,又像是迷茫。

过了半晌,才缓缓转过来,看向典韦。

“——你守在城门口,挥尸体为兵,一人,挡住了张绣的八百精兵,最后和太子曹昂,一起死在了宛城门前。”

“是,陛下。”

“那,你现在是谁?”

曹仁脱口而出。

“主公,你忘了吗,典韦又活了,是钟离先生的大恩。”

“活了?”

曹仁的目中,露出更加深深的迷茫之色。

“哦,对,是的,你活了,长坂坡上,长坂坡上……”

曹仁喃喃自语,可脑海中的记忆,如同潮水一般,白沫翻涌,云山雾绕,总是看不分明。

“钟离先生——是谁?”

“您忘了,钟离先生,是先主曹操的盟友,是大魏最好的朋友啊。”

“哦,对,对,先主……曹操?”

曹仁猛地抬起头,看向典韦。

宫中烛火摇曳,光影幽深,典韦站在那儿,神色木然,好似一尊泥偶神像一般,没有半点活人的生息。

曹仁开口,一个字一个字,充满迷茫地问道:

“曹操,是谁?”

 

典韦是怎么离开的,曹仁已经不记得了。

他只记得,自己坐在寝宫里,坐了很久很久。

他觉得有些呼吸不过来了,胸口闷闷的,像是压住了一块大石般。

他要出去透口气。

寝宫里黑漆漆的,没有任何内侍守在一旁,曹仁也没觉得奇怪,他自己走到门口,“吱呀”一声,拉开了大门。

门外,台阶之上,乌压压地沾满了人,

曹仁吓了一跳,脑袋又开始眩晕起来。

“你们,你们是……”

,刘备,见过陛下。”

,孙权,见过陛下。”

随着两个声音,身后的文臣武将,顿时拜倒了一片,曹仁看着他们——有一张枣红脸,丹凤眼,身穿青袍的;有满脸络腮胡子,虎背熊腰,黑面狰狞的;有面如冠玉,手持白羽扇的;有倾国倾城,长相七八分相似的孪生姐妹……

“你们,你们都是大魏的臣子?”

“当然,陛下。您早就一统天下了。”

低沉的声音缓缓响起,曹仁猛地转头,这才发现,他的身边,不知道什么时候,站着一个黑袍少年,面露讥笑,看向前方。

“你是……钟离先生?”

曹仁脱口而出。

“是啊,陛……下……。”

钟离先生的语气拖得长长的,像是带着某种诡异的腔调。

曹仁不自觉地烦躁了起来:“钟离先生,这一切都是怎么回事,孤觉得不对劲,很不对劲,好像所有的事情,都像是,都像是……”

“都像是一场大梦一样,是吗?”

曹仁愣住了。

看着钟离先生,对方的笑容渐渐收敛,一双眼睛,像是能够看透人心一样,死死盯着曹仁。

陛下,你还记得,大魏一统天下,已经多久了吗?”

“如今是……玄武二十七年……我大魏建国,已经二十七年了。”

“是啊,二十七年了,那你还记得,你是谁吗?”

“我?我是大魏的皇帝,曹仁……”

“皇帝?还有呢?”

“我,我是大将军,是天下第一护卫,是,是曹家的守护者……”

“曹家的,守护者?”

“对,我同人发过誓,这一生,都会用鲜血和武勇,捍卫曹家的尊严,我做到了,我让曹家成为了帝王姓氏,我开辟了大魏基业,我,我是……”

“那你还记得,你是跟谁,发过的誓言吗?”

“谁?是谁?我是同谁立誓?”

曹仁的脑袋,前所未有的剧烈地疼痛了起来,他像是听到了某种雷鸣般的嘶吼声,像是来自远古的洪荒巨兽,撼动大地,愤怒地仰天咆哮着,整个宫城都随着这样的嘶吼声,猛烈地震动起来,面前的一切都摇晃不安,唯有钟离先生的身影,漂浮在半空之中,低眉垂目,像是怜悯地看着自己。

“大魏建国,缘何年号玄武?”

“因为,因为我大魏神器,乃是一面玄武巨盾。”

“玄武巨盾?此乃何物?”

“此乃四大神兽之一,玄武的镇世之器……”

“你如何得之?”

“因为……因为一首龟虽寿,以文宗得气运,蒙神兽垂青……”

“龟虽寿,谁写的龟虽寿?”

“……”

“谁写的龟虽寿?”

“——曹操?”

曹仁猛地抬头,白玉璧上的墨迹仍然未干,那最后题上的名字,如此的熟悉而陌生,让他脱口而出。

忽然,脑海里的记忆,像是再也束缚不住一般,炸裂开来!

他终于想起了很多很多,漂浮在虚假和真实之间,被封印了很多很多年的,关于一切的回忆。

曹仁长大了嘴巴。

他愕然看着周围的一切,如此的荒唐,如此的令他不敢置信。

“钟离先生……我,我在梦里,多久了?”

“梦中一甲子,人间方一月,你在梦中建国大魏二十七年,人间,许是已经过了十日有余了。”

“我,我竟然被困在玄武盾中,这么久了吗?”曹仁握紧了拳头,目光似是惊愕,又似是自嘲,“多谢钟离先生提点,否则这场大梦,子孝还不知道要做多久呢。”

钟离天忽然笑了。

“你在谢谁?”

曹仁愕然。

虚空之中,钟离天的身影片片消散,面前的无数文臣武官,也仿佛泡沫一般,化作无形。

“也是我梦中之人吗?”

曹仁愣了半晌,忽然莞尔。

他的目光中,重新浮现出了久违的自信和坚韧。

“原来,没有人救我,还是靠自己,从这场考验中醒来的啊。”

曹仁抬头。

远处,原本是都城百姓的地方,如今,一只巨兽盘踞,仰天长啸,龟身而蛇尾,一双眼睛黄澄澄的,仿佛灯笼一般。

神兽,玄武。

玄武盾,那天下神器,若要借玄武之力,突破境界,须得得到盾中玄武血脉认可。

曹仁半月之前,于江陵军帐之中,闭关坐观,接受了玄武盾的考验。

玄武主守,乃至天下之盾极致。

故而玄武的考验,是对盾主心性的最大磨炼。

心神不能守,则防御再强,亦不过一触即溃。

大梦之中,曹仁忘记了所有往事,陷入玄武盾编织出的心魔里。

梦中,他守护了曹家,是曹家真正的领袖,开辟大魏,平靖天下,成为四海共主。

梦境固然美妙,可如果彻底沉溺其中,忘记了所有的真实,那么下场,就是永陷轮回,直到肉体崩坏,神魂破灭。

曹仁在梦中,忘记了整整二十七年。

而江陵城中,已过去了十三天。

所有人都在等待,等待曹仁出关的时候。

可他的肉体上,已经形销骨立,胡子拉碴,几乎不成人形。

幸而,越是到了最后的时候,他的潜意识终于突破了玄武盾的迷雾,一点一点,一丝一毫地渗透进来,提醒着他,真正的真相在哪里。

这一刻,大将军曹仁,彻底苏醒。

重拾信心的他,站在梦中城头之上,看着远处的玄武巨兽,脸上,重新浮现起了他那坚毅而笃定的自信笑容。

然后,纵身,一跃而下!

 

江陵城中,将军府上。

门外守了十三天的护卫们,正在议论纷纷。

忽然,暗室之中,金光大作!

护卫先是一惊,然后猛地反应过来,大喜过望,纷纷拜倒在了地上。

片刻之后,小门缓缓打开。

一个消瘦脱形的男人,缓缓背着一面巨盾,从中走出。

江陵城里的曹仁,比起梦中的大魏皇帝,多了许多风霜摧残,看上去再也没有半点君王之相,而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将罢了。

可他的身上,他的拳端,隐隐有金光赤色,流动如血。

“幸而,未负主公之托啊。”

“那么,江东贼子,准备好迎接玄武之怒了吗……?”

这一日,江东密探回报。

江陵城主,大汉都亭侯,征南将军曹仁,于暗室出关,降服神器至宝,入赤金境。

此后,迅速征集全城兵马,虎视眈眈,望向长江对岸。

那场即将名留青史的大战,终于,在这一刻,缓缓地拉开了一角序幕。

“时属三月,天朗气清,意与将军会猎江夏令父兄皆为当世英雄,想来仲谋,亦定不负我矣。”

一张玉笺,帛上墨迹淋漓,笔迹纵横,几乎破纸而出,毫不掩饰那吞吐中原的王霸气概。

落款未记虚名,只有三个字。

“曹孟德”!

现在,这张战书,就安安静静地躺在江东盟主府上,十六岁的孙权面前。

孙权看着它,年轻稚嫩的脸上,浮现出与年纪毫不相称的沉稳和从容。

一个苍老的背影,匆匆从门外离去。

那是张昭,他刚刚苦口婆心,劝说了孙权好久好久,让他千万以江东百姓为重,千万不可轻启战端,招惹那正势头无双的曹孟德。

孙权仍是当年那副求学门下的模样,连连点头称是,将张老心满意足地哄了回去。

可是下一秒,两侧柱后的阴影中,缓缓走出了两个年轻的将军。

孙权其实知道,张昭怕的是什么。

父亲死了,死在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之上,死在袁术的阴谋下,万箭穿心,玉玺失落其手,临死之前,都未能身归故乡;

兄长重伤昏迷,被妖道阴害,似乎背后更有操纵的黑手,为了续他一命,如今的公瑾兄长,也是一夜白头,如今卧病在床,几乎半死;

江东柱石,一时尽失。

没有人相信,他这个年仅十六岁的少年郎,能够在这危如累卵的局势之下,挡住大汉曹丞相锋镝所向的千军万马。

除了眼前的这两个人。

 

赤金甘宁,无疑是江东的意外之喜,原本只是去打探情报,却抓住了那一瞬之机,抢夺麒麟血,升入赤金境,如今乃是江东第一的高手,除了被派遣出去保护关羽的江东之盾周泰,再也无人是他的对手。

而另一位……

孙权的头,开始疼了起来。

银枪长袍,神色冷峻,哪怕是在孙权的面前,也毫不掩饰地距离甘宁丈余之远,不愿与他并肩而立。

孙权理解他,毕竟,五年之前,他亲眼看见自己的父亲,死在了那时还是锦帆江贼首领的甘宁手中。

五年苦修,他固然是为江东卖命,可心心念念的私仇,最大的心愿,就是终有一日,取下锦帆甘宁的人头,以报父亲的在天之灵。

如果不是情非得已,孙权也不愿让这二人同征出战。

可他也没有办法。

毕竟,如果要对付的是曹操那个家伙,尚且不尽全力的话,那么一不留神,就会被吞得连骨头都不剩一点吧。

“……凌统兄长。”

“属下在。”

“江东已危,仲谋明白你的心思,可这一次,请以枪神凌家的家主身份,摒弃前嫌,护我江东,抵抗外辱。”

说着,孙权深吸了一口气,微微顿了一下,又道:

“这不是作为代盟主,而是作为从小和你一起长大的弟弟,孙仲谋的,恳请。”

回应他的,是一片死一样的寂静。

甘宁站在一旁,似笑非笑。

那个叫做凌统的,手握长枪的男人,沉默了很久很久,才终于铁青着脸色,半跪下来。

“为了江东百姓,这一次,属下明白了。”

 

那一天,从盟主府回来之后,凌统把自己关在祖先祠堂里,沉默了很久很久。

从清晨到日暮,没有出门半步。

自幼起就服侍着他的老仆,守在门口,一双苍老眼睛里,尽是焦虑和担忧。

他知道这位凌家的当代家主,他心目中意气风发的小少爷,究竟在抗争些什么。

这一关,是凌家的每一代家主,都必须过的关卡。

所谓枪神,并非是枪法何等登峰造极——枪术,北地张绣的百鸟朝凤枪,常山赵子龙的银龙百战枪,甚至西凉马家的乱披风枪法,都不在凌家之下。

能神而明之,真正达到枪术巅峰的,是一颗心。

每一代家主的心性,具都不同。

凌家先祖,初代的那位平靖中原的枪神,是有一颗坚如磐石,问鼎武道巅峰的向强之心;

前代凌操,投身军旅,是有一颗保家卫国,百死不悔的刚毅之心。

而凌统呢?

他能成为枪神,凭借的是什么?

他的心魔——又是什么?

很少有人知道,凌家祠堂的正中央,摆的不是谁的牌位,也不是什么无敌天下的神兵,而是一面铜镜。

凌家先祖称之为,洗心境。

洗净一颗尘埃不染心,方能拿起那柄天下无敌枪。

这是凌统第三次,照这面镜子、

十岁那年,意气风发,他曾被父亲带着,来到这面镜子前,他好奇地打量着镜中的自己,白马银枪,意气风发,那个模样,真是帅极了。

可父亲却摸着他的头,告诉他,这就是他的心魔。

只有能战胜镜中心魔,才是凌家真正的枪中之神。

凌统不明白。

第二次照镜子,是两年之后。

十二岁的他,跪在祖宗祠堂前,镜中映照出的,是血染江面,是父亲万箭穿心的惨死之状。

他的心魔,从少年张狂,变成了血海深仇。

这一次,是第三次。

凌统瞪大了眼睛,看见镜中的自己。

镜中,有双枪。

一把,是凌家祖传的白蛟银雪枪;

另一把,却是一柄从未见过的,朱雀一般血红的长枪。

而在他的身后,一个黑衣长袍的书生,正在含笑看他。

“什么人?”

凌统猛地反应过来,回头看去。

贾诩不知何时,悄无声息地早已站在他的身后,双手笼在袖中,似笑非笑,他的身侧,一柄血红长枪,正插在地面之上。

“凌统,当代枪神。年十七[瞿芳洲(方少)1] [2] ,身负血海深仇……然,至今未入赤金境,不过,二流偏将。”

似是轻蔑的哂笑,从贾诩的口中淡淡传出,一字一句,击打在凌统的心上。

“你到底是谁!”

凌统怒了,拔起家传的银雪长枪,直指贾诩喉头。

贾诩不惊,不怒,脸上笑意更盛。

“我不是什么人,我是一份机缘,一份能让你入赤金,败甘宁,得偿所愿,却不知道你付不付得起代价的,天大机缘。”

“机缘?”

凌统微微错愕,目光很快,就凝在了那把红枪之上。

不愧是枪神,虽然境界低了些,眼力还行。”贾诩的语气仍然带着淡淡的嘲弄,“这柄枪,是四大神兽之一,朱雀的血脉神器,有镇世之功,非大毅力,大决心者,不能得到神兽的认可。”

不知道是不是凌统的错觉,提到神兽认可四个字的时候,面前的黑衣书生,似乎语气格外地讥讽了几分。

“那需要我做什么?”

凌统深吸了一口气,警惕地问道。

他分明能够觉察得出,黑衣书生没有虚言,眼前的红枪之中,分明蕴含着连他都本能地感觉到炽热灼烫的沸腾力量!

此枪,乃是他见过的神兵之最,就算家传的白蛟银雪,也远不足与之媲美!

“要什么?替我杀人?投靠于我?带着凌家背叛江东?”贾诩每说一句话,凌统的脸色就阴沉了几分,眼看他就要按捺不住,贾诩终于哈哈大笑起来,“不,我什么都不要,这些,我没有丝毫兴趣。”

“我需要的,只有一件事,就是你,把这把枪,拔起来。”

“仅此而已?”

贾诩淡淡点头:“仅此而已。”

“……好。”

凌统终于点了点头,走到了红枪之前。

细细观察,才发现枪柄之上,有朱雀纹路,细腻如血脉,凌统缓缓伸出手,掌纹覆在枪柄之上,没有想象中的滚烫,反而有些异样的冰凉。

可就是这一瞬间,原本身后洗心境中的心魔,轰然崩塌,化作一片混沌。

凌统的脑海中,也仿佛被铁锤重重一击似的。

他浑身的血液猛地沸腾起来,耳边仿佛传来了清亮的朱雀啼鸣,一股不知道从何而来的力量,瞬间涌入他的体内,又像是这股力量,原本就属于他,只是一直沉睡压抑了太久。

他拔枪。

白枪银亮如蛟,红枪炽热如凤。

两把枪都是如此的熟稔,好似从他生下来,就一直握着他们,像是他身体延伸出的一部分罢了。

没有人看得到的地方,他的背上,缓缓浮现出一个血红的朱雀图腾,古老而神秘。

“这就是,赤金境吗?”

他怔怔地看着自己的双手,这一刻,他才明白,自己原本和赤金的差距,究竟有多大,也终于明白,殿堂之上,甘宁古怪的笑容,是什么意思!

是嘲笑自己……自不量力,是吗?

原来,在甘宁眼中,想要杀死原本的自己,竟然只是心念一动的事情!

凌统又是愤怒,又是恼恨,伴随着这股情绪,是力量的不断攀升,他手中的双枪横扫而出,面前祠堂的木门,猛地崩裂开来,映出堂外,一地月光如水。

“……甘宁。”

“你放心,我会记住,我和主公的约定。”

“曹贼图我江东,我将以这股力量,誓死保卫这里,绝不让他们侵入一分一毫。”

“可是,等这场仗打完了……等打完了……”

“我会让你知道……什么叫做,血债血偿!”

祠堂的角落中,黑衣贾诩的大半张脸,都遮在阴影之下,唯有露出的半个嘴角,笑容渐渐扩大。

他的对面,洗心古铜镜里,赫然映照出了另一幅新的画面。

凌统手持双枪,站在万军船头。

眼前,是铺天盖地的箭雨,是千军万马的呐喊声,是大江上飘扬的无数“曹”字旗帜。

而他的身后,重伤的甘宁倒在地上,仰天大笑,笑容一如既往的豪迈。

箭雨,倾泻而下。

凌统,没有让开半步。

一块黑玉棋盘,高悬绿林山头。

钟离天坐在棋盘一侧,手持白子,面沉如水,显得心情极差。

不远处的长坂坡上,此时万籁俱寂,山林肃静,早没有了半点人影,唯有路边偶尔露出的半截尸首,记录着这里刚刚发生过怎样的一场大战。

关羽没死。

钟离天千谋万算,可独独算漏了一点,就是那位大汉曹丞相,除了酷爱人妻之外,另一个名留青史的爱好——惜才如命!

还不仅仅是惜自家的才。

他就如同一个疯狂的收藏家,看到天下勇猛无双的悍将,比看到什么风情万种的美女都更加兴奋……

所以就当关羽即将同复活归来的典韦展开一场厮杀的时候,丞相快马加鞭,赶到此地,阻止了二人的争斗。

典韦见到曹操,手中双戟一错,格开青龙偃月刀,回头便拜:

“——末将典韦,参见丞相!”

曹操惊喜交加,几乎不敢置信,从马上一跃而下,险些崴伤了脚,三步并做两步,上得前来,紧紧抱住典韦,垂泪不语。

关羽横刀在侧,见二人君臣情深,心中想起大哥三弟,亦是唏嘘,回头扶起张飞,转身便要离去。

随着曹操而来的张辽、许褚二人,身形一错,顿时将关羽去路拦住。

关羽凤眉一挑,面上怒意上涌,青龙偃月刀上,森森冷光,几欲择人而噬。

一旁的张郃,却微微一笑,拦住二人,往后退了半步。

许褚猛地转头,看向张郃,目中露出惊疑神色。

张郃却耸了耸肩,下巴轻点,示意他们看向曹操。

果然,曹操扶起典韦,声音低沉道:“都退下!尔等连当年为孤斩颜良,诛文丑的关云长,莫非都不认得了吗?”

关羽猛地抱拳,昂声道:“阔别已久,丞相安好?当日斩颜良,诛文丑,不过报丞相之恩罢了。今日与丞相战场相见,是敌非友,若是丞相想留下关某这条性命,那也不必留情——典韦,张郃,你们既然都入赤金境,那么,齐手上来便是!”

典韦虎吼一声,转身望向关羽,浑身杀气如沸,几如神魔。

曹操却闭上双眼,沉吟半晌,忽然摆了摆手:“今日事已至此,孤见典韦复生,如得一手足矣!想来你同刘玄德之情,亦是如此,某得一手足,岂能因此,断人骨肉至亲?你带着张飞,且自去吧。”

关羽闻言,面上复杂神色,一闪而逝,他本无惧生死,可曹操此言,分明是也放了张飞一条生路,这份情,他不得不领。

“既然如此,关羽谢过丞相。”他深吸了一口气。“今日一恩,他日狭路相逢,关某,必亦报之。”

说着,他拱了拱手,带上张飞,转头去了。

“丞相,如何放虎归山?”许褚原本见猎心喜,如今不能和关羽一战,不由焦躁道。

曹操还未答话,另一旁的张郃却先笑了。

“……今日之战,变诡太多,丞相之意,还是莫让旁人当了枪使吧。“

 

就这样,一场本应震惊天下的厮杀,如同儿戏一般,消弭于无形之中。

钟离天几乎气炸了肺。

而此时坐在他对面的,则是一个面带微笑,目光却阴冷如狼的黑衣儒生——除了那一夜火烧长安城,震惊天下的西凉毒士贾文和,还能是谁?

眼看钟离天举子不定,面色阴沉,贾诩忽然低声轻笑:

“不过放走了小小裨将,就算他的主公刘备,也没什么了不得的,钟离先生何至焦急如此?”

“一着不慎,满盘皆输!”钟离天摆了摆手,脸上更见焦躁神色。

贾诩认识他多年,知道这个狂人素来轻蔑纲常,目无圣贤,行事肆无忌惮,放旷之极。此前诸多手段,偶尔也有失手的时候,最多不过大笑自嘲一番人算不如天算,或是怒骂两句那水镜先生司马徽罢了,如今却还是第一次露出这般恼怒不安的模样。

想起那关羽,贾诩也不禁沉吟起来,他对此人不算了解,仅闻其名,但他手中的那柄青龙偃月刀……

煌威青龙认定的主人吗?

那确实值得,好好考校一番了……

眼看贾诩不言,钟离天却又哼了一声,面色稍霁,道:“长坂坡事败,盟中众人各有使命,你怎地如此清闲,还来寻我手谈?那北地枪王,如今怎样了?”

“人还在,心气儿淡了,怕是不能为我所用。”贾诩摇了摇头,“他素来都是这个脾气,那日宛城为我所激,一枪直逼曹操营中,已经是他生平血性之至,如今归降了曹操后,只愿莫惹事端,安身立命,什么都不再想了。”

说着,贾诩大袖一拂,一道红影从他身后倏忽而过,破空锋锐,深深扎在青石之上,如破竹泥一般。

“连这朱雀神枪,都被我带了来。如今人间只有大汉宣威侯,再无北地枪王张绣了。”

钟离天的目光,凝在了那柄通体血红,刻有朱雀纹路的长枪之上,半晌方叹:“当年为了得到此枪,我屠尽南疆朱雀血脉一族,仍未发现蛛丝马迹。没想到最后,这枪还是落到了你的手里。”

说着,他抬起头来,似笑非笑:“既然如此,此枪就由你处置好了。不知文和有何打算?”

“神兽之器,有德者居之,在下还有几分自知之明,配不上这等镇世神枪……”

贾诩淡淡说道,语气中隐隐带着几分嘲弄之意,顿了片刻,目光投向东方,那大江浩荡,奔涌尽头,夕阳西下,江面仿佛血染一般。

“只是,我倒是有个好奇的念头。这拥有神兽血脉的镇世之器,是为济世安民而生,如果落在身负血海深仇、心怀怨毒憎恨的少年手中,他会拿这枪…怎么做呢?”

“是选择看淡恩怨,匡扶社稷?还是会依旧把这朱雀神枪……深深插进仇人的颈间?”

于是,这日深夜,有孤舟一叶,飘摇过江,入江东八百里山川。

江东有枪神。

并非一人,而为一姓。

余杭凌家,自古以枪术传家,先祖曾以一枪入中原,大小三百战,未尝一败,被江湖游侠尊为枪神。

而后世代相传,直至前代家主凌操,携枪术入军旅,成为孙坚麾下水师第一大将。

然而,天有不测风云,凌操对江东盟忠心耿耿,百战百胜,唯独输了一场,在奉孙坚号令,率军剿灭锦帆贼的时候,为亲信出卖,围困江中,最后一人一枪,身中数箭穿心。

临死之时,仍高声怒喊戮贼。

彼时其长子凌统,年仅十二岁。

从此之后,那个曾经的枪神世家长子,翩翩如玉的少年郎,就换下了青衫长袍,穿上了一身雪白的素衣,深居浅出,再也未在人前,露过一丝笑容。

日练三千枪,夜练三千枪,寒暑不辍,春秋无休。

被血仇笼罩了的他,满心只剩下了一个念头。

——终此一生,誓杀那锦帆贼首,甘宁为念!!

 

长坂坡后的天下,短暂地静寂了一段时光。

曹操此番趁着刘表之死,一举破襄阳,夺荆州,入驻江陵,天下十三州,独得其九,一时风头无双,亦忙于安顿荆州旧部,无意继续扩土开疆。

又时值秋收时分,就这样,中原,江东,关外,塞北……人们开始休养生息,恢复民力,各路诸侯之间,也默契地安歇了争端,不再轻启烽烟。

一个恍惚间,人们好像又回到了那个黄巾起义之前的大汉,四海平靖,安居乐业,熙攘热闹的行旅走街串巷,粮食丰收,万民欢庆。

可这一切,不过只是一个太短太短的镜花水月罢了。

次年春耕之后,太中大夫贾诩入宫,见大汉丞相曹孟德,二人深谈一夜,不知所言何事。

三日之后,曹丞相忽然广发檄文,意图江东之地。

江东六郡,本无共主,唯有一盟,原本盟主乃是破虏将军孙坚,其死后,传于长子孙策孙伯符,然孙伯符与太平道人于吉一战之后,生死不知,唯留下幼弟孙权,年仅十六,暂代盟主一职,江东早已民心暗涌,不少人觊觎这盟主之位已久。

然而还未生变,忽有曹操檄文传来,顿时人人惊惧,再也没有一个想上位当这盟主,而是纷纷盘算着,如何让这个十六岁少年当上替死鬼,等到曹军到时,举城投降。

可令他们没想到的是,孙权,并没有任何投降的打算。

短短半月时间,似乎早有准备一般,他联络了西方的刘备刘玄德,准备依仗长江天堑,携手抗曹。

一时间山雨欲来,某场旷世大战的序幕,即将缓缓拉开。

双方疆界之上,大小摩擦,已经接连不断。

曹操仍在调兵遣将,号称筹备兵马八十万,要一举破吴,更放下狂言,要趁着大好春色,掳来艳绝江东的乔家姐妹,锁在铜雀台上,任供淫乐。

二乔本是天香国色,丞相那点癖好,又是众人皆知,故而泱泱天下,谁人听了此言,竟都毫不怀疑,摇头感叹红颜祸水。更有传言,言之凿凿,说其实曹操根本对江东并无兴趣,纯粹就是为了美人而来。

万民传言之下,曹操纵然有心辩驳,那所谓铜雀春深锁二乔的流言,根本不是出自他口,即便非要说的话,只有他那不成器的四子曹植,曾于兴起之时,于诗赋中发过狂言,后来不知又是谁故意编排,把他的雄心壮志,转眼变成了好色之徒的卑劣欲求——可根本无人相信。气得这一代枭雄,不知砸碎了多少玉瓷珍宝,整整数日脸色都是铁青铁青的。

就在朝野诸般传闻,沸沸扬扬的时候,这一日,从丞相府中,忽然流出了一纸的信帛,快马加鞭,昼夜传到了最前线的江陵成中。

驻守江陵的,正是征南将军曹仁。

这位自曹操兴兵之时起,就跟随他东征西战的本家勇将,于将军府中,跪谢接信。

信中竟无旁事,唯独笔墨淋漓,乃是曹操亲笔提下的,他平生最得意的“步出夏门行”中最后一首。【龟虽寿】。

无数人议论纷纷,不知此诗赠予曹仁乃是何意。

唯有宫中那位黑袍毒士知晓,伴随此诗一并送至的,还有一面黝黑粗粝的古拙巨盾。

曹丞相一代枭雄,以诗文入天道,于乌桓大胜之际,得四大神兽之一,玄武垂青,赠予本命神器,玄武巨盾一面。

此盾乃天下至宝,非赤金境不得用之。

曹仁得盾之后,借神器之利,闭关锤炼。他随曹操南征北战多年,在收到玄武盾的那一刻,就明白了主公不便明述、暗中传达的意思——如今丞相手下的赤金神将,皆为外姓,虽然典韦、张郃都是心腹爱将,可没有曹家自己的赤金,丞相心中,终究是放心不下的。

他越早一日晋身赤金,就是早一日,报答主公的厚恩!

而和曹仁隔江对峙的,是江东的锦帆甘宁,以及……枪神凌家,家主凌统。

曹仁原本一心突破后,所要对付的敌手,应该是这位江东第一赤金大将甘宁——此人更是当日偷取麒麟血的罪魁祸首,让丞相丢尽了脸面,其罪当诛。

可他没想到的是,玄武盾出山的第一战,迎面而来的,是一双长枪。

白枪如龙,红枪如凤,天下无双的枪神凌家家主,独站船头,身姿绰约,好似天将一般。

曹仁深深皱眉。

江东枪神凌家,他早闻其名,凌统此人,他也会过几次,枪法虽然凌厉绝伦,可也不过是和未晋升赤金的他在伯仲之间罢了,如今自己分明已入赤金境,更有神器玄武盾相助,竟然仍只能和他气势相抵。

对方,莫非也有什么机缘?

他的目光,落在了凌统右手的那杆无名红枪之上。

可凌统,并没有给他太多思考的机会。

 

江陵第一战,降将蔡家的蔡曛,主动请缨,欲以水战之能,赢得他们荆州蔡家归顺曹操的第一场功绩。

可惜,迎接他的,是甘宁的锦帆刀光。

曹仁没有阻止蔡曛,在他看来,送死这样一个降将家人,换来看清江东实力的机会,本就是个稳赚不赔的生意。

甘宁的实力,在自己的意料之中。曹仁想,如果有玄武盾的话,应当可以稳胜一筹。

然而,就在甘宁斩蔡曛于阵前之后,忽然,凌统从船上一跃而下。

枪尖远远抬起,直指曹仁。

竟是和甘宁争功,欲以曹仁的性命,盖过蔡曛的人头!

曹仁一怔,旋而大怒。

尔等江东逆臣贼子,安敢轻视我曹氏族人?

江陵城门,轰然洞开。

曹仁坐在一匹神骏之上,背负玄武重盾,缓缓出阵。

凌统见状,竟一言不发,俯身如箭,电光火石之间,双枪动如龙蛇,直刺而来!

曹仁不闪不避,举盾相挡。

两股巨力相交,隐约之间,似有龟蛇起舞,朱雀吐焰,神兽虚像化作赤金之力,猛地撞在一处!

大江之上,天云俱裂。

无数军士翘首以待,期盼着这一场旷世之战的最终结果。

然而,出乎他们意料的是,两个不速之客的身影,打乱了这一战的结局。

 

枪盾相交,曹仁的余光,忽然瞟见了一道暗光。

一柄湛蓝袖剑,于阴影之中不知何时,竟然已经刺到了他的喉头之前。

曹仁微微愕然。

乱世之中,他并非没有直面过刺客的威胁。

可等闲刺客,莫不是在营中,帐中,马上,车上,静待武将松懈的时候,突下杀手,哪有正面两军阵前,突杀而来,如此霸道行事的?

可他毕竟是曹仁,曹家的第一悍将。

虽惊不怒,微微退了半步,于间不容发之际,躲开了那必杀致命的一着袖箭,转手便向那刺客一拳砸去。

可下一秒,拳头落空了。

刺客的速度,竟然比他预料的快上十倍不止,一个错身,袖剑再次刺向了他的喉咙。

锐风扑面,曹仁心中生怒。

这等狂妄的刺客,莫非,是看不起他曹仁吗!

玄武盾横扫而出,挡开了对面凌统的红枪突刺,另一只手紧握成拳,赤金之力猛地爆发开来,曹仁甚至懒得躲开刺客的袖箭,反而狠狠一拳,再次轰了出去。

这一拳之威,仿佛玄武降世,雄浑如山,几乎无可阻拦。

他要誓杀这名不长眼的无名刺客于阵前,让天下人都知道,曹家的将领,没有可以被轻辱的!

拳如流星,砸向面门,可那刺客,竟然毫不避让。

以拳换剑!

一声巨响,他的这一拳,竟然正正砸在了刺客的面具之上。

面具裂开,露出半张似曾相识的脸来,脸上没有任何吃痛受伤的表情,唯有一双眼睛,如同那柄袖剑一般,蓝湛湛的,像是看着死人一样地盯着他。

与此同时,那柄附骨之疽一般的袖剑,亦深深地刺进了曹仁的肩头!

鲜血飞溅,可曹仁已经感觉不到疼痛。

他的心中惊怒交加——

这名刺客……竟能与玄武之力抗衡!

是赤金境!

可这天下,哪来赤金境的刺客?

来不及思考,另一旁,凌统的枪已至。

双枪,一如银蛟,一如朱雀,白红交错间,绞杀而至,没有半点因为刺客的出现而惊讶。

——是江东埋伏的刺客吗?

忽然,他的脑海中猛地浮现出一个名字。

不,不是江东。

这半张破碎的面具,这样不顾生死,一剑刺杀的风格,他曾经见过的!

就在那一年的虎牢关外。

没错,虎牢关……

“——陷阵营?”

是传说中早已随着吕布之死,消散于世间的中原第一暗杀组织,陷阵营?

那此人当是——

“高顺!”

曹仁厉喝出声,可胸门已然大开,躲过刺客搏命一剑的他,再也无暇躲开正面凌统的突刺。

眼看双枪就要将曹仁刺穿,曹仁怒吼一声,玄武盾当头砸下——他就算死在这儿,也决不能让凌统生还!

索性一起,以命换命!

只可惜,带不走那名刺客了……

就在此时,电光火石之间,忽然,一道灰影,不,是三四道灰影从岸边猛地蹿出,替曹仁挡住了凌统势在必得的一枪!

血花四溅,灰影仰天长咴,受痛出声,空中翻滚一圈,重重落在了地上。

竟是三只体格庞大的巨狼!

江东之地,何来狼群?

与此同时,玄武盾的搏命一击,亦被高顺挡下,拦在了凌统的面前。

曹仁却顾不上二人,收回盾牌,猛地回头。

岸边,一个从未见过的女子,身穿蛮族打扮,骑在马上,一头红发如同火焰一般,身材窈窕,酥胸半露,正是劲装打扮,此时一双眼睛微微眯起,看向凌统手中的那柄红枪。

“什么人?”

半空之中,高顺冷冷问道,半张面具后的目光盯着女子。

“南疆,祝融。”

“诸葛先生派人请我出山,相助江东,对抗那什么曹操。”

“你们中原人的恩怨,我管不了,收人钱财,替人消灾罢了。”

“可是,那个人手中的枪……是我们族人的圣遗物!”

“谁拿着它,谁就是祝融灭族的血仇敌寇!”

“贼人——将我神枪还来!”

声音清冽,怒意汹涌,正对着凌统说道。可凌统面上,却浮现出有些错愕的神色,好似不知女子在说些什么似的。

大江之上,一时风波诡谲。

四方赤金,齐聚一堂,在这江陵城外,即将掀起一场波澜壮阔的血雨腥风!

 

远处山巅。

黑白十九道,腾腾煞气,隐约埋伏其间。

贾诩低首,看向盘中棋局,忽然莞尔。

“钟离先生,势已成了?”

钟离天闻言,挠了挠头,脸上忽然重新浮现起他那一惯的,桀骜不驯的张狂笑容。

“——长坂坡上,关羽未死就未死吧。”

“至少,还可以拿「他」来试试手。”

“不仅是他,还有这个朱雀蛮族的女人,还有江东的枪,刀,盾……”

“正好,我也倒想看看,这一个个自诩拥有赤金之力的将军,有没有资格,成为那痴人的对手,哈哈哈……哈哈哈哈哈……”